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灵政〔2015〕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灵民〔2020〕33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临时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4年5月享受临时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救助 1 人,发放救助金 1000 元。
民政部门监督电话:0398-88699114
灵宝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灵政〔2015〕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灵民〔2020〕33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临时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4年5月享受临时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救助 1 人,发放救助金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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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