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灵政〔2015〕45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3年7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农村低保救助11035人,发放救助金292.84万元,城镇低保救助575人,发放救助金27.01万元。
民政部门监督电话:0398-8869114
灵宝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