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财预〔2021〕800号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三门峡市级财政资金:《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1〕681号)、《关于下达2021年3-9月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灵财预〔2021〕800号)35万元(均为三门峡市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3-9月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灵脱贫组〔2021〕18号)文件批复意见,以及《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3-9月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资金的请示》(灵扶贫办〔2021〕34号)。
三、资金分配情况
1、函谷关镇0.4万元;
2、尹庄镇1.4万元;
3、朱阳镇8.4万元;
4、焦村镇1万元;
5、苏村乡9万元;
6、寺河乡1万元;
7、西阎乡5.8万元;
8、五亩乡4.8万元;
9、阳平镇1.2万元;
10、豫灵镇0.6万元;
11、川口乡1.4万元;
共计35万元。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一、资金来源
三门峡市级财政资金:《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1〕681号)、《关于下达2021年3-9月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灵财预〔2021〕800号)35万元(均为三门峡市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3-9月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灵脱贫组〔2021〕18号)文件批复意见,以及《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3-9月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资金的请示》(灵扶贫办〔2021〕34号)。
三、资金分配情况
1、函谷关镇0.4万元;
2、尹庄镇1.4万元;
3、朱阳镇8.4万元;
4、焦村镇1万元;
5、苏村乡9万元;
6、寺河乡1万元;
7、西阎乡5.8万元;
8、五亩乡4.8万元;
9、阳平镇1.2万元;
10、豫灵镇0.6万元;
11、川口乡1.4万元;
共计35万元。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