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财预〔2021〕831号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省级、三门峡市级财政资金:关于收回苏村乡董家沟村蔬菜大棚(暂停实施)和尹庄镇寺洼村矮砧苹果栽植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1]831号)146.8385万元(其中:河南省省级资金22.2285万元、三门峡市级资金124.6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收回2021年衔接补助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灵脱贫组〔2021〕22号)文件精神。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一)收回2021年苏村乡董家沟村蔬菜大棚建设产业项目124.61万元(灵财预[2021]793号)。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省级、三门峡市级财政资金:关于收回苏村乡董家沟村蔬菜大棚(暂停实施)和尹庄镇寺洼村矮砧苹果栽植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1]831号)146.8385万元(其中:河南省省级资金22.2285万元、三门峡市级资金124.6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收回2021年衔接补助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灵脱贫组〔2021〕22号)文件精神。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一)收回2021年苏村乡董家沟村蔬菜大棚建设产业项目124.61万元(灵财预[2021]793号)。
(二)收回2021年尹庄镇寺洼村矮砧苹果栽植项目22.2285万元(灵财预[2021]6号)。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