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财预〔2021〕1015号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追加各有关乡镇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1〕1015号)138.586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追加2021年衔接补助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灵巩固脱贫组〔2021〕4号)、《关于追加2021年衔接补助乡村振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灵巩固脱贫组〔2021〕6号)文件精神,现使用《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1〕681号)文件结余资金以及收回各乡镇审计决算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分配。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一)苏村乡7.787736万元;
(二)五亩乡16.191525万元;
(三)朱阳镇66.01725万元;
(四)西阎乡46.704885万元;
(五)阳平镇1.884754万元;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一、资金来源
《关于追加各有关乡镇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1〕1015号)138.586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追加2021年衔接补助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灵巩固脱贫组〔2021〕4号)、《关于追加2021年衔接补助乡村振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灵巩固脱贫组〔2021〕6号)文件精神,现使用《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1〕681号)文件结余资金以及收回各乡镇审计决算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分配。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一)苏村乡7.787736万元;
(二)五亩乡16.191525万元;
(三)朱阳镇66.01725万元;
(四)西阎乡46.704885万元;
(五)阳平镇1.884754万元;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