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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变更备案

发布日期:2024-07-18 09:22     来源: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字体:

一、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结果:1.工作人员收到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

审查标准:1.对应材料内容完整、无涂改;2.材料与复印件一一对应;

二、决定

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人:粮储中心2楼办公室

办理结果:在办理科室完成备案后,实施部门给企业发放《河南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数量、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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