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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跨县(市)的独立公铁桥隧项目核准

发布日期:2024-07-18 09:10     来源: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字体:

一、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办理结果:1.工作人员核实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2.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3.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1.材料格式应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2.制式表格如实填写,可手写、可打印;3.对应内容填写完整、无涂改;4.材料与复印件一一对应;5.通过审查盖章签字。

二、审核

时限:3个工作日

审批人:交通能源科

办理结果: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1.受理环节出现错误及时通知返回;2.审查无误进入决定环节;3.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或组织专家论证评估。

审查标准:1.复审与受理审查标准:一致;2.业务审查应对所有信息进行查验核实;3.对相关材料的真伪进行核查;4.通过审查签字盖章;5.无异常问题。

三、决定

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人:交通能源科

办理结果: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数量、内容真实、准确无误;2.各环节审核完成;3.无异常问题。

四、送达

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人:行政服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办理结果:实施机关作出审核通过决定的,及时将结果送达申请人。

审查标准:1.办理结果准确无误;2.交还申办人材料无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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