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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宝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2 11:29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灵宝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更加艰巨收入任务的挑战,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灵宝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综合治税为抓手,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有效保证了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0718万元,实际完成218076万元,为预算的103.5%,按营改增后同口径折算,增长11.8%;批准的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9494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收回存量资金、调减支出等因素,调整为414140万元,实际完成4141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6%;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5434万元,实际完成117621万元,为预算的80.9%,按营改增后同口径折算,同比增长3.3%;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6771万元,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调整为326931万元,实际完成3004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9%,较上年增长1.6%。
  2017年全市收入规模在三门峡市排名第二,支出规模居三门峡市第一,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49477万元,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调整为35057万元,实际完成3628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5%;批准的基金预算支出69508万元,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调整为101392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出资金、收回存量资金调减支出等因素,实际完成638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3%,同比增长23.2%。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71058万元,完成55314万元,占预算的78%,执行中,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当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600万元,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8914万元,同比下降16%。
  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4420万元,完成49646万元,占预算的77%,执行中,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当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568万元,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76214万元,同比下降13%。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68135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146385万元,或有债务余额21750万元。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意见,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利用信息化科学技术,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完善预算约束机制,科学统筹资金使用;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全方位监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以综合治税为抓手,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按照开源、节流、创新、高效工作思路,面对全面推行营改增对我市减收的不利局面,全市上下紧盯目标,全面落实,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及早谋划,层层分解任务目标。早在年初,我们认真研究当年的税收形势,科学合理向各乡镇和各部门分配收入任务,多次召开财税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强征管,不断完善综合治税措施。在市区和9个重点乡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第三产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规范了税收秩序;在矿山领域实现了科学管控,全年实现税收13209万元,建成计量服务站4个,监控平台与四个黄金乡镇实现联网;两次赴陕西省潼关县调研,对矿山劳务增值税实行以炸药控税的办法进行征管,解决了该领域征管难题。三是发票摇奖工作成效显著。为了倒逼商户提高诚信纳税的意识,于8月22日召开了发票摇奖启动会议,成功举办了四期发票摇奖活动,在增加了财政收入的同时,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平税负产生了积极影响。四是简政放权,规范非税管理。继续加大收费清理改革力度,在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方面,共停征各项涉企涉个人收费41项;加大非税收入稽查,以查促缴,追缴入库资金340万元;实行以票控费、以票控税,规范了用票行为,加强了票据管理。五是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涵养税源。财税各部门坚持一把手带头,深入鑫灵、开源、鸿鑫等矿业,振宇食品、沙大宝等各大国有、民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就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协调寻求解决途径,做好放水养鱼,涵养税源。
  (二)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夯实转型支撑基础。不断完善财税造血功能,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好财政体制的调控、激励功能。一是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积极研究各项财政政策,向上争取资金150079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3000余万元,保障房9180万元,美丽乡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建设等9148万元,有力支持了各项事业发展。二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重点实施好易地搬迁、教育、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工作,全年投入扶贫资金6480.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724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贫困家庭营养改善、高中助学金、中等职专免学费等资金750万元;用于贫困户自然灾害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补助、残疾人补贴等资金660万元,加快了脱贫攻坚步伐。三是置换政府存量债务节约了大批财政资金。利用债券资金利率低,偿还周期长的政策优势,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债券资金53528万元,其中,新增39000万元,置换14528万元,用于教育、医疗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国计民生领域,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按照国务院以及各级财政部门要求,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426.4万元。
  (三)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始终把释放改革红利、激活内需潜力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全年,财政用于脱贫攻坚、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民生支出达28444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8.7%。一是在教育方面,支持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386万元,为71264名中小学生拨付公用经费5942万元,发放免费教科书821万元,为35451名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540万元,为4382名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736万元,发放免学费和寄宿生补助79万元。二是在社保、群众就医方面,共筹措社保参保资金11510.8万元,为49151人的城乡患者报销医疗费31734.7万元,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053.9万元,全市16455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困有所济;救助城乡患者773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款975.2万元,对全市10万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新农保资金11896.1万元;充分发挥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结算垫付案件19笔,拨付垫付金额61.3万元,尽到了社会救助义务。四是在支持困难群众再就业方面,累计投入担保金2834万元,争取到小额担保贷款10500万元;举办了34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使1859名农村劳动力得到了技能培训。
  (四)深化效能革命,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围绕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效益目标,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积极应对营改增对我市的减收影响,按照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的要求,我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财政、国、地税等部门,科学测算营改增对我市的财力损失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在全省县级首家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8月,以财政局为银行、各预算单位为网银客户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模式正式上线运行,并逐步全面铺开,各单位报账员无需到财政局盖章、到银行排队即可报账,真正实现全自动化支付。三是积极搭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为方便全市及各部门预决算集中统一公开,财政部门与软件公司联合建成统一的网络平台,为财政全面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提供了快捷高效的载体。四是PPP项目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推动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PPP项目进程,目前,社会资本方已进驻,正着手组建项目公司;编制了灵宝市城市道路路网建设、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城市河流水系及景观综合治理等三个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总投资53亿元,已通过财政部、河南省PPP中心信息平台进行上报,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完善科学管控机制,筑牢大监督平台。以加强预算约束为出发点,以对重大项目资金和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一是三公经费控制更加有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力推行公车改革,严控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费出国,将有限的资金节约在财政,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三成。二是公务卡支出更加规范,全市共有221个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支出管理,办理公务卡3703张,刷卡16718笔,消费3578.9万元,公务卡消费比例达98.7%,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提高了公务支付透明度和财政监督效益。三是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办理备案采购业务1503次,完成采购预算16817万元,节约资金1904万元,节约率达11.3%;完成评审项目159项,审定金额84623万元,节约资金8909万元,审减率达9%。四是专项资金监督更加深入。将财政监督与预算执行、会计质量检查结合起来,围绕脱贫攻坚、惠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规范了财经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五是不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把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利用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力落实公务、执法用车改革;借助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债券发行工作,已拿到13亿元企业债、10亿公司债的批文;加快东方辅机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及改制,鑫华矿冶重组,黄金股份、金城冶金等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增强了企业活力。
  一年来,市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解决社会反映的财政方面问题,主办灵宝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协办灵宝市级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与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和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大力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奋发进取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面临压力较大;二是我市的一些项目还处于建设初期,实现规模税收仍需要一定时间;三是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财政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财政干部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等,对于这些困难与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开启新时代我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一方面,国家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对我市以黄金等贵金属生产为主导的税源结构造成很大冲击,加上营改增及各种清费减税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国家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的提标等因素影响,使我市税收来源持续减少,财政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另一方面,中央提出的坚决打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宏伟目标,以及河南省、三门峡市和我市转型发展带来的各种政策机遇,为我市的财源培植工作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
  (一)2018年财政政策的新变化
  2018年国家将继续实行一系列的财税收支政策,主要是:
  1. 收入政策。一是两项税收新政策开始实行。自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已经开征,排污费将不再征收;同时,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也已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行,两大税制的改革,加上营改增等清费减税效应持续释放,对我市的收入带来积极的影响。二是宏观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我市同全国各兄弟县市一样,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仍不牢固,黄金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解困压力较大,来自工业的税收企稳回升还有一个过程,组织财政收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2. 支出政策。一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好预防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的要求,结合省、市及我市实际情况,今年我们仍需要增加大量支出。二是落实好各种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提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提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全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实行零差价销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等。
  根据市委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加大预算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增量,扩大需求,稳定增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在今年的财政收支预算编制中,我们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四保原则,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应急,要保证全市教师及机关干部工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民生问题妥善解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应急事务保障供给。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取消非生产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调控原则,继续推进存量资金清理,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四是讲求绩效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着力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预算资金。
  (二)财政收支安排意见
  1.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2018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213000万元,按同口径折算较2017年完成数增长6%,其中:市级1418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0.6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00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3.4%,其中:市级支出31313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1%。(因大王镇、阳店镇划归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8年两镇及区域内市直部门收支预算移交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由于三门峡市收支化转方案尚未确定,上解基数待定。)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4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3%,支出4509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29.4%。
  3.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安排。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0117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28%;社保基金预算支出97042万元,增长27%。
  (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开展好税收征管攻坚年活动,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持续发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在税收组织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利用矿山领域税收工作组的龙头作用,不断整合各专项小组的力量,协调财税部门及各协税护税单位积极开展税收宣传、税源普查等基础性工作,掌握主体税种和其他小税种的分布情况,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确保税收收入目标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积极开展摸底排查,清扫征管盲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到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常态化,实现以查促收。三是强化税收宣传工作。利用好《金城灵宝》、《灵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各公众微信平台,通过举办培训班、举行税法知识竞赛,广泛宣传环保税、水资源税等税法,及时曝光抗税违法行为,大力维护税收秩序,为攻坚年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不断完善收入组织工作的考评机制。由市综合治税工作专项巡察督查组,对全市税收工作进行全方位巡察督查,将各乡镇、财税各部门及各协税护税单位,能否完成收入任务作为年终考核评先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发生严重税收流失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失职渎职责任。
  (二)强化创新驱动,破解转型发展难题。抢抓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遇,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争取更多资本资源倾斜集聚灵宝;借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围绕基础设施、民生改善、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认真谋划筛选项目,提前谋划、储备一批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优化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基金作用,适时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继续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救助金助保贷等融资平台作用,多措并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推行PPP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三)不断加强民生支出,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民生支出力度,支持做好十大民生工程,确保财政支出和新增财力的多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优先从快拨付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薄弱学校升级改造工作,做好市第六小学、第一幼儿园的资金保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增加优质教育供给。三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涉及民生的县级配套资金,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快新市医院建设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幸福指数。四是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持续提升城市品位。大力支持集中供热项目建设,逐步扩展集中供热范围;聚焦群众关心的出行难、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大力推进过街天桥、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灵宝市看守所项目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五是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土地、水资源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市取得的已有成果。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从严、从细编制2018年预算,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措施,将花一分钱、担一分责、讲一分效的绩效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杜绝资金沉淀;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加强对资金统筹利用;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偿债机制办法,将债务借、管、用、还等情况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五)发挥监督作用,严格依法理财。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配合财政体制改革,对涉农资金、重点领域的专项资金,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实现财政监督以事后为主向事前、事中为主的转变,并积极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办法,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上进行责任问效。二是强化会计执法监督。重点检查预算单位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欠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情况,对单位及财务人员违反会计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罚。三是不断完善内部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构,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财政内部管理职能,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程监督,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规问题责任人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领导干部的财经违纪违法行为,要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调配、处置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母子公司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国有股权管理,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税后利润的收缴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推进财政队伍建设,夯实财政管理的人才基础。以提高财政干部整体素质、建设学习型队伍为目标,积极探索具有财政部门特色、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意识好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凝聚力量,改革创新,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加快转型创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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