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信息
张维波 党组书记、局长
王亚青 二级主任科员
尚娜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赞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雪 监测中心主任
叶曼菲 四级主任科员
二、主要职责
灵宝市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
(二) 组织拟订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拟订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退 出的标准、程序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管理工作。
(四)统筹协调全市行业扶贫工作,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 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
(五)参与制定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检查扶贫开 发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考核、评估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完成情况,指导项目库建设。
(六)指导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七)协调指导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八)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九)拟订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方 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规划指导科
3、行业扶贫科
4、社会扶贫科
5、督查考评科
6、宣传教育科
7、群众工作科
8、党建工作科
四、联系信息
单位全称:灵宝市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灵宝市函谷北路北段灵宝市委党校5楼
联系电话:0398-2121096
邮箱:lbsfpb@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