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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5 17:17     来源:权益和利用科 字体:

灵自然资公告〔2024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规划

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项目名称

拟用地

 

1

12-13-15

灵宝市城东产业园经一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机关团体用地

4318

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

建设项目

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公示期:2024925 20241012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邮政编码:472500

    联系电话:0398-8857632

 

 

2024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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