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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4 09:00     来源:用途管制科 字体:

灵政土公告〔2024〕2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灵宝市函谷关镇范围内,涉及坡头寨村集体经济土地(附:项目位置示意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拟作为环卫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8日

    特此公告                    

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位置示意图_00.jpg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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