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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地方文献的公告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截止时间:2022-05-31
  地方文献是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地方社会的知识宝库,是研究地域发展的可靠资料。为进一步丰富灵宝市图书馆馆藏内容,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进一步弘扬灵宝市地方文化,现公开面向社会开展地方文献的征集工作。征集范围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灵宝市地方史志(包括市县志、乡镇志、村志、部门行业志)、年鉴、地图、地名录、文史资料、年报、会议资料等。
  2、函谷关、道德经、铸鼎原、仰韶文化专业书籍。
  3、原籍灵宝或曾在灵宝任职、居住过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作(含合著、译著等)、声像资料、生平传记、评传、回忆录、纪念文章、研究评论集、旧照片、日记、笔记、信函、手稿、著作目录等。
  4、民间文献,包括民间作品、老照片、家谱、族谱、年谱、村史、文书地契、古籍等。
  5、灵宝市各单位撰写的改革成果汇编、科研成果汇编、专利说明书等。
  6、与灵宝本土传统文化相关的其他作品。
  7、凡反映或涉及灵宝的人、事、物等内容的文献。
  二、征集种类
  上述征集范围内的书籍、报纸、期刊、内部出版物、会刊、会议资料、校刊、典籍、志书、族谱、剧本、乐谱、歌册、笔记、手稿、图片、照片、书画作品、影像制品等。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常年征集。
  四、征集方式
  1、到馆捐赠:
  单位、个人均可直接将文献资料送至灵宝市图书馆1楼服务台。
  2、邮寄: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天宝路与荆山路交叉口灵宝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0398-2299978
  邮件上请注明“地方文献捐赠”及捐赠者姓名、联系方式。
  3、捐赠文献数量较多的单位、个人或不适宜以上两种方式捐赠的,我馆可派人上门征集。
  五、征集要事说明
  1、个人捐赠文献符合本馆入藏标准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作为捐赠文献被灵宝市图书馆收藏的凭证。
  2、对征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造册登记、编目、加工修缮,放置地方文献中心收藏、展示,作为固定资产永久保存。
灵宝市图书馆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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