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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2-17 22:40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事项名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工伤保险中心办理登记。

  三、办理材料:《工伤职工登记表》、本人身份证、《认定工伤决定书》、职工因工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灵宝市工伤保险中心、尹溪路中段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五楼

  十、咨询查询途径:灵宝市工伤保险中心   0398-885916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灵宝市工伤保险中心 0398-885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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