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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灵宝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18:3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统字〔2023〕24号
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落实并认真做好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着力提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灵宝市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灵宝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类别
计划名称
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对象比例
抽查起止时间
责任科室
1
双随机抽查
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
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检查(A类)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监督检查;
2.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监督检查;
3.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监督检查;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辖区内四上企业
4%
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
办公室
2
双随机抽查
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
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检查(B类)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监督检查;
2.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监督检查;
3.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监督检查;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辖区内四上企业
4%
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
办公室
3
双随机抽查
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
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检查(C类)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监督检查;
2.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监督检查;
3.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监督检查;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辖区内四上企业
5%
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
办公室
4
双随机抽查
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
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检查(D类)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监督检查;
2.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监督检查;
3.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监督检查;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辖区内四上企业
5%
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
办公室
灵宝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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