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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15 18:1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宝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管理制度

 

一、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及时公布补贴机具核实的地址和工作时间,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补贴机具核实流程、纪律要求,保证所设立的核查人员按时到岗并开展工作。

二、农机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时,核查人员要核对到场人员、身份证、发票是同一个人,即时录入补贴系统,并告知怎么进行下步机具核验。

三、农机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并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核实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核查人员现场核实机具时须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并查看所购机具发动机编号、机具铭牌信息(金属铭牌并铆接在机具的显著部位)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信息一致,并由核实人员和购机人分别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对于大型、不便于移动的机具,可由购机户申请,由核查人员到机具存放地进行核实。对现场核实不符合要求的机具需向购机者说明原因。

五、办理时限。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三合一机具需核实作业面积,不受办理时限限制。

六、核查人员完成机具核实后,应即完善整理影像资料存档保存,登记整理核实表。

 

  灵宝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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