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灵宝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文件,省级财政资金1133.41万元;
以上财政衔接资金,本次共安排分配1133.41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
二、分配原则
按照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六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业巩固组[2024]19号)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本次共分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1133.41万元(对接项目10个,均为省级财政资金)。具体如下:
1、川口乡:2024年灵宝市川口乡G209洼里桥至垃圾中转站道路建设项目47.04万元;
2、焦村镇:2024年灵宝市焦村镇西常册村农产品销售中心建设项目198.99万元;
3、寺河乡: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孟家河村邵家山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0万元;
4、寺河乡: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道路修复项目22.98万元;
5、苏村乡:2024年灵宝市苏村乡烟叶电烤房建设项目200万元;
6、五亩乡:2024年灵宝市五亩乡桂花村烟叶电烤房项目200万元;
7、西阎乡:2024年西阎乡西阎村排水渠建设项目60万元;
8、朱阳镇:2024年灵宝市朱阳镇烟叶电烤房项目320万元;
9、城关镇:2024年灵宝市城关镇五龙社区巷道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28.91万元;
10、涧西区:2024年涧西区太平寨道路排水维修工程35.49万元。
附件: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乡村振兴局: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