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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指南

发布日期:2019-11-13 23:3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受理机构: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河滨西路与五龙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98—3057186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涉及工程建设类出具以下之一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由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总平面图原件1份;
  (4)市政府批准文件;
  (5)市政府会议纪要;
  (6)市领导批示;
  (7)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8)市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
  (以上材料除特殊注明都提供复印件1份)
  3、树木或绿地位置图(1份)
  4、现场照片及公示照片(1份)
  5、经办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工作流程:受理——承办——审查——办结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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