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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设备维修等确需拆除、改动、迁移、停止供水审批指南

发布日期:2019-11-11 23:40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申请条件: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的用户,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申请材料:用户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
  申请流程:资料申请——受理——现场勘查(2个工作日内)——施工方案(2个工作日内)——预算——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工期根据实际工程量而定)——办结
  法定依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七务:新增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和增加用水量需改建用水设施的,包括申请临时用水的用户,必须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近、远期用水规划及有关资料。
  申请地点及联系电话:
  涧西营业科:2193215
  涧东营业科:2192577
  北区营业科:2368122
  行政审批中心:2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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