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灵宝市医疗保障局在对河南省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地市交叉检查组移交的线索进行调查时发现,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超限用药、重复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299399.16元。我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调查取证,核实相关证据,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对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做出如下处理:1、约谈有关负责人,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违规费用1299399.16元;3、对202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规费用做出行政处罚,罚款1137899.7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处罚文书已经送达该医院,执法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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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