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32号)《2023年度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灵宝市惠仁医药超市进行资质审核、现场评估、核实验收,综合评估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评估得分95分、灵宝市惠仁医药超市评估得分94分,报经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拟定为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综合评估得分95分,法定代表人:贺引丽,质量负责人:张松鹤,地址:灵宝市康乐路解放小学西。
灵宝市惠仁医药超市综合评估得分94分,法定代表人:强站伟,质量负责人:张秋霞,地址:灵宝市解放北路嵩基鸿润城西门。
公示期7天,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398-8865369
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