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灵宝市华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渠店(连锁药店)等3家零售药店为灵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规定,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灵宝市华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渠店(连锁药店)等两家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打分、汇总评估、检查验收,报经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拟定综合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3家零售药店为灵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将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1.灵宝市华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渠店(连锁药店)综合评估得分93分,法定代表人:樊普瑞,地址:灵宝市河滨西路金渠小区门口南。
2.灵宝市华瑞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航星城店(连锁药店综合评估得分86分),法定代表人:樊普瑞,地址:灵宝市金苹果大道与纬四路(中航二期1栋102号)。
3.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宝解放路店综合评估得分91分,法定代表人:南晓晓,地址:灵宝市解放路与长安路西北角。
公示期7天,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398-8865369
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