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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09:20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由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筑牢抗疫防线,避免因人员交叉造成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大力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延期办、预约办、代理办和微信群受理等办理方式,具体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等业务
  1、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变更(含中断、死亡终止)、转移接续业务可以通过邮件办理,将办理业务资料发至lbzgyb4934@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补充。联系电话:0398-8864934。
  2、参保单位缴纳职工医保费信息查询、征缴计划核对、单位封锁信息查询等业务,可通过0398-8864934 电话联系办理。
  3、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欠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将税务部门《缴费凭证》拍照发送至lbzgyb4934@163.com邮箱,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业务办理并通过电子邮箱或0398-8864934 、0398-8863698电话进行反馈。
  4、开具参保证明实施网上受理,疫情防控期间需《参保证明》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单位可将《单位授权委托书》拍照后发送至lbzgyb4934@163.comm邮箱,个人可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发送至lbzgyb4934@163.com邮箱,《参保证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反馈,办理人打印使用,所有纸质手续待疫情解除后补充。单位联系电话:0398-8864934。
  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业务
  1、办理异地转诊(含急诊、精神疾病、复诊)备案:参保人员将《河南省基本医疗转诊单》、急诊证明和入院证、联系电话等资料发至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41666319qq.com 邮箱办理备案,联系电话0398-2529127。
  2、办理长期居外异地安置:备案业务通过电话办理,联系电话:0398-8867291(职工),0398- 8864927 (居民),纸质手续待疫情解除后补充。
  3、未进行转诊备案直接到就医地异地就医的,需要到医保大厅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的,疫情防控期间,可采取邮寄方式申报。也可待疫情解除后持申报材料到医保大厅办理。地址:河南省灵宝市亚武路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联系电话:职工 0398-8867291,职工大病联系电话:0398-3182567 ,居民0398-8867270 居民大病联系电话0398-3195809。
  4、门诊慢性病或门诊特定用药待遇审批,可请就诊医院医保科发送社保卡和慢病卡或《三门峡门诊特定药品及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使用申请表》照片到医疗保险工作微信群,工作人员后台处理。
  5、职工生育保险个人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可采取邮寄方式申报医疗费用。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医疗保障局二楼职工医保科。联系电话:0398-8864932。
  6、2021年度新出生的婴儿因病就医需办理新生儿医保,由各定点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将新生儿户口本首页及新生儿页、出生医学证明拍照后,连同父或母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填写的《三门峡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发至灵宝居民医疗保险微信群办理。群众不再到医保大厅来办理。咨询电话8867270。
  三、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业务
  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对账,通过电话或微信群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398-8864931(居民)、0398-8864932(职工)。
  未涉及的经办业务,可联系0398-8864932(职工)0398-8864927(居民)电话咨询。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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