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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灵宝市裕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0 16:49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建〔2023〕22号
  灵宝市裕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提前终止与灵宝市政府于2017年8月签订的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有关条款,经市政府授权,已履行相关程序,自2022年12月12日起终止该公司原城市规划区内北区、老区(北区指东起断密涧河,南至长安路,西至规划快速路,北至规划区边缘道路;老区指东起弘农涧河,南接陇海铁路,西至陇海铁路东侧规划道路,北至长安路)区域内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业务(该区域用户正常用气不受影响),现予公示。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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