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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6:02     来源:权益和利用科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就灵宝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相关单位对灵宝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6日上午09:00。

地点: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7日-2月10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报名方法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报名,经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获得代表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伍海芳  联系电话:0398-8859859

六、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灵宝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本市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代表单位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获得代表资格。

(五)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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