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的安排部署,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规定,就灵宝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举行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灵宝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本次优化仅限于2021年以来已审批的城镇建设用地但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部分)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地点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公民及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1.与听证事项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人员;
2.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肃认真地阐明观点,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行政审批服务科报名,如本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8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
七、其他事项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联系人:李飞 伍海芳 联系电话:0398-8859785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