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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10:02     来源:权益和利用科 字体:

上屯村绿地项目,宗地编号05-11-02,土地使用权人为灵宝市国土资源租赁管理中心所,电子监管号4112822018A01207,面积15.2117公顷,位于豫灵镇上屯村。经《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灵宝市国有土地租赁管理中心所宗地编号05-11-02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灵政土〔2022〕49号)文件批准,我局于2022年81日无偿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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