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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灵宝交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节日良好交通环境

发布日期:2022-09-09 20:3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人员流动也随之增加,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灵宝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有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节日出行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现对依法查获的多起非法营运行为予以曝光。
  案例一
  车主薛某苹在交通执法部门多次发出通告严禁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情况下,仍然置疫情传播风险于不顾,通过微信拼车群联系运送乘客。根据灵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显示,2022年8月22日,薛某苹驾驶豫MHXXX6私家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从三门峡运送乘客至灵宝市区。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对车主进行疫情防控政策、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法依规暂扣违法车辆,现车主薛某苹集中隔离结束,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于2022年9月7日依法作出处罚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2年8月24日,根据灵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显示,李某江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豫MXBXX9私家车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运送乘客,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车运送乘客为次密切接触者,交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车主李某江集中隔离结束后,交通执法部门立即对李某江进行疫情防控政策、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于2022年9月8日依法作出处罚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2022年8月30日,交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车主徐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驾驶陕A8XXXA小轿车以每人70元至100元的费用运送乘客,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极大风险,经执法人员推心置腹对徐某进行疫情防控政策、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目前已依法依规暂扣违法经营车辆,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四
  2022年9月1日,车主王某华驾驶豫MSRXX5面包车通过微信拼车群招揽旅客运送至朱阳镇,中途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取证,该车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主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交通执法人员一是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性,提醒要选乘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出行,二是对车主进行疫情防控政策、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依法将违法经营车辆暂扣。
  为了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幸福,有效阻断疫情的传播,灵宝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呼吁: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非法营运,从我做起,珍爱生命,阻击疫情,拒乘黑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如果您的身边有非法营运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向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投诉举报:
  (一)举报电话: 0398--8855688
  (二)举报邮箱:lbjtzhzf@163.com
  (三)举报QQ号:2730549282
  (四)举报微信号:lbjtzfdd 
  (五)举报微信二维码
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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