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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20:5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三法守协〔2022〕1号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相关单位: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七五普  法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  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我市七五普  法规划,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取得重大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关于培育和树立法治  宣传教育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要求,为总结经验、 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  重要作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  三门峡市委宣传部、三门峡市司法局决定,表彰一批在2016—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 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上下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加快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确保高质量 建设现代化三门峡、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三门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评选类别
  本次表彰分为: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6 一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 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单位。
  2.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 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周密 组织,将普法工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普法工作有计 划、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履行普法责任到位。
  (3)  七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围绕中心、服务大 局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落点实、效果好,疫  情防控法治宣传行动快、覆盖广,党内法规宣传逐步深入,认 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系统内普法  和面向社会开展普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
  (4)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推进、考核评估、监督 检查和奖惩等制度完善,普法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5)普法成效显著。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本地 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素养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在七五普法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选:领导 班子主要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因违法行政引发重大群体性事 件;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 其他恶性事件;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推  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重点为基层干部群众、基层法治工作者。
  2.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明显。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 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积 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为全社会形成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三)2016—2020年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
  2.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3)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扎实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深化依  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依法治理活动,围绕脱贫攻坚、 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治理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 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5)依法治理成效显著。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治方式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干部群众 法治素质和单位法治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处于领先水平。在七五普法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领导 班子主要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因违法行政引发重大群体性 事件;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或其他恶性事件;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四、 表彰名额
  表彰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0个,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85名,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 评选程序
  (一)逐级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 行。各县(市、区)具体申报工作由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负 责,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共同组织,普法依法治 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市直部门和单位的申报工作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
  (二)审核公示。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 区)、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采用审核材料、实地考  察等方式进行严格审核。根据两审三公示要求,即实行初  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县(市、区)公示和全市范围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批表彰。由所在县(市、区)和部门行业普法依法 治理领导机构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申 报推荐,经审核后,将拟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公示后  的名单,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委 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表彰通知,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及个人颁发奖牌及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  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 普法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一线,突出基层,突出工作实效,认真做好先进评选表彰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增强政治责任感,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突出广泛性,体现先进性, 把好评选推荐政治关、质量关。加强审核,依规公示,认真核  查投诉举报问题,确保推荐质量,杜绝带病推荐。要严格  按照通知分配的名额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报送名单时注明推荐顺序,多报无效。
  (三)认真填写审批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 填写审批表,务必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申报表(成绩或事迹材料限1000字以内)一式3份,以及各类别汇总名单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0398-2817135
  电子邮箱: smxpfba163.com
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中共三门峡市委宣传部 三门峡市司法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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