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律师】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发布日期:2023-11-10 13:54     来源:灵宝市司法局 字体:

2023年度,我局未发现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的行为,故本年度暂无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