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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安局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10:0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治安管理大队及各派出所:
  现将灵宝市公安局、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灵宝市公安局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7日
灵宝市公安局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细则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2019〕37号)的要求,根据《灵宝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灵宝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规定,为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细则:
  一、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检查职能,对照我局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本次抽查内容为对宾馆、旅店从业单位联合检查。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组织实施。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随机从国家企业信用监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中随机选派灵宝市公安局和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每次抽查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名执法人员必须具有组长身份。
  (三)随机检查内容:辖区内宾馆、旅店从业单位规范性检查
  三、确定随机抽查比例与次数
  1. 抽查比例为10%。
  2. 2023年抽查2次,第一次抽查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第二次抽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10月31  日。
  四、检查内容
  (一)灵宝市公安局检查事项
  1.是否落实四实登记制度;
  2.旅业系统是否安装,信息是否上传、更新及时;
  3.相关安全设备是否达标;
  4.是否存在发放色情卡片的现象等。
  (二)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检查事项
  1.卫生检查;
  2.卫生达标情况;
  3.其他管理职权内相关内容;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场监管网站录入检查结果,随机抽查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行政检查涉及市场主体违法的,应当在行政处罚结束3日内录入市场监管系统处理结果中。录入检查结果时,执法检查人员要上传《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现场检查照片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要严格责任落实,对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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