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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准字[2022]第003号

发布日期:2022-10-20 17:11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灵宝市学英书屋: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27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国内版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

 

 

 

灵宝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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