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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18 18:27     来源:灵宝市民政局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首问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给予办事人明确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确保办事人满意。

二、承诺及时服务。办事人办理事项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由工作人员当场受理。

三、承诺限时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各类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事人。

四、承诺延时服务。凡到了下班时间,仍有被服务对象未办完事项的,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推迟下班,继续工作为服务对象办理完相关事项。

五、承诺优质服务。能办的事立即就办,不能即时办的按一次告知制度要求给办事人明确的答复。

六、承诺文明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七、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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