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灵宝市凯光矿业有限公司 | 灵宝市凯光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拖欠15名工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工资共计56470元,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罚款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7 | 灵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001号 | 自动履行、15日 |
2 | 灵宝市皇嘉音乐会所 | 灵宝市皇嘉音乐会所违法使用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在营业性娱乐场所从事服务员工作 | 2020年9月份、10月份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服务员工作2个月 | 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4 | 灵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002号 | 自动履行、15日 |
3 | 灵宝市水丽坊娱乐有限公司 | 灵宝市水丽坊娱乐有限公司违法招用未成年人在营业性娱乐场所从事服务员工作 |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1月20日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服务员工作六个月 |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4 | 灵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003号 | 自动履行、15日 |
4 | 灵宝市两岸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灵宝市两岸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拖欠多名员工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工资共计225497元 | 罚款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26 | 灵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004号 | 自动履行、15日 |
5 | 灵宝市哈勃酒吧 | 灵宝市哈勃酒吧违法招用未成年人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工作 | 招用5名未成年人工作2个月至6个月 | 罚款人民币九万五千元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27 | 灵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005号 | 自动履行、15日 |
6 | 灵宝市博纳健身休闲有限公司 | 灵宝市博纳健身休闲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送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材料 | 未按要求报送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材料 | 罚款人民币九千元 | 《劳动保障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 |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3.28 | 灵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006号 | 自动履行、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