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为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扎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目标定位及任务
1.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定期收集和分析安全工作情况。
3.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处置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
4.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工作集中检查,督促各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安全工作实效。
5.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隐患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在评先表彰时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省、市检查及各类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
6.督促各职能科室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织及成员科室职责
召集人:金红欣 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召集人:任宏伟 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张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草拟和印发会议纪要及系统安全工作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教体局办公室、人事科、普教科、监察信访室、计财科、督导室、安全办、师训科、幼教科、招生办、职成教科、宣传科、基建办、远程教育中心、设备管理站、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组成,成员科室职责(见附件)。
三、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成员科室如有亟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经提请召集人同意后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各有关科室提前拟定会议内容,并将拟提请会议研究事项等相关材料报召集人审定,未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召集人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会议内容。
(三)联席会议由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其他相关科室或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就拟定研究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派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联席会议召集人可指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
(五)联席会议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协商原则,凡经过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各成员科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不得随意更改或变通,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已定事项确需更改的,须重新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六)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对涉密问题和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传泄露;如有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制度由教体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