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督导 > 正文

灵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三届市督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7 09:2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政教督〔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教育督导要求,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教督〔2016〕2号)的有关规定,在推荐和遴选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段建强等66位同志为灵宝市第三届市督学,聘期三年。

希望各位市督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刻苦钻研教育督导专业知识,着力提升教育督导能力水平,积极参加督导活动。要珍惜荣誉,勤勉工作,不负重托,做到督学一任,服务一方,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谱写灵宝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灵宝市第三届市督学名单

 

2021年9月21日        

 

灵宝市第三届市督学名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