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加工储运、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功能和适应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的带动效应,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和省、市文件要求,我市制定《灵宝市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按照《灵宝市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把关,层层遴选后,拟定灵宝市建国果蔬专业合作社、灵宝市博辉核桃专业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抽取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项目实施内容为农民合作社需求采购一批农业机器设备、品种改良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灵宝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电话:0398-8829536
电子邮箱:8853139@163.com
灵宝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