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耕地地力保护 > 正文

关于印发《灵宝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09:31     来源: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灵农202459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

  为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99号、三财预20231172号文件精神,现将《灵宝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620日前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附件:灵宝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灵宝市财政局

2024428


附件

灵宝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管委会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防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补贴政策,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县(市、区)提供的耕地确权面积汇总情况分配资金,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下达各县(市、区)。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补贴资金从2023年起拨付至市县国库,各地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用款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为基础,各乡镇(管委会)已颁证的农户按土地确权面积登记,尚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农户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面积的核实。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填制《清册》,并将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登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乡镇政府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市《清册》,送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国有农场负责对照《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国有农场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市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金融机构从“一卡通”系统中获取补贴对象姓名、金额、银行账号等发放基础数据,进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各乡镇负责核实修正发放基础数据,通过农业农村局通知代发金融机构获取数据后再次打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应于当年6月30日前发放完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落实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切实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补贴面积核实、补贴信息公示等工作,汇总补贴《清册》,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各乡镇、管委会负责补贴政策落实、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信息的公开、公示等补贴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各乡镇、管委会汇总的补贴《清册》,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含电子版数据),于5月30日之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了解补贴政策,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乡二级要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