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工作
自 评 报 告
2019年7月份,灵宝市被省政府食安委命名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动态管理要求,以及《2022 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安排,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22年7月份开始对我市开展验收复审工作。灵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迎接验收复审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契机,严格对照《评价细则》,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现将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汇报如下:
一、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2019年以来,灵宝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践行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紧盯河南建设食品安全省、三门峡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建设食安灵宝,共享幸福生活的目标,持续巩固食安灵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创新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积极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分类施策,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针对2019年创建验收命名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灵宝市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市食安委牵头抓总,统筹市场监管、卫健、农业农村、公安及教育等五部门力量,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夯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强化分类施策,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对于档案资料质量不高、收集不全或缺失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标准,督促限期落实,经市食安办验收达标方可通过。二是对于相关点位发现的标志标识、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要求基层监管所明确专人,做好协助督促,确保落实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行业自律,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三是针对强化政府服务、加强智慧监管等方面的问题,明确由责任部门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提请市委、市政府统筹各方力量,全力配合并高标准做好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示范引领,信用智慧监管发挥效能
一是在信用监管上着力抓规范、抓联合、抓精准、促提升。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建立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主体的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通过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不断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部门之间联合和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探索开展抽查效果评估。建立了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红黑榜机制,将全市115家生产经营企业、189家农兽药门店纳入诚信管理范围,每年评选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定期在三门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红黑榜名单。2022年,扎实推进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推行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以规范化、精准性、震慑力为目标,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同时,深入推进联合抽查和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在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上迈出重大步伐。
二是在智慧监管上着力建平台、创品牌、延链条、促发展。
投资120余万元建成了灵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将全市13个乡镇、62家规模化种养殖生产主体以及农业投入品门店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执法监管、质量监测、生产销售、农资购销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可追溯。与濮阳市力天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推进协议,大力推进互联网+食品智慧监管。2021年,投资40万元,委托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对纳入追溯的40家苹果生产企业开展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产品品质检测,农业农村部门对检测合格的企业按照亩产2000公斤精品果,发放5000枚果标或相对应数量的箱标政府监管二维码,严把产品质量准出关口,打响灵宝苹果品牌。积极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振宇红品牌成为先行代表。
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提升。
一是三小治理成效明显。严格落实《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和六项规范管理要求,加强排查监管,健全完善档案,加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备案率、登记率、建档率均达到100%。投资200余万元打造提升购物中心,有效规范了小餐饮店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制度规范等软硬件升级,着力解决硬件设施落后、经营行为不规范、依法经营意识不强等顽疾问题。依据合理便民原则,设置食品摊点疏导点一处,明确经营地域、时段并向社会公示,食品摊点按时按范围集中经营,三小管理质量显著提升。
二是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制定《灵宝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理主体资格,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明确农村大集开办单位,在农村大集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集长制,落实开办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抓好落实。
三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成效。健全完善部门间联查联动、信息通报等协作制度,组织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实行网格化监管,监管责任明确到人,持续完善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台账,扎实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
五、创新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通过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检查考核、加大培训力度、发挥标杆示范等举措,狠抓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内容清单化、自查规范化、自查结果公示化,增强了企业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抓好问题企业监管,加大连续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把食品生产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重点区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3年来,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3万余人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4%以上。
二是在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机制方面: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放心。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执行《灵宝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实现规模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上市时,普遍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确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明材料或者购货凭证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入市时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强调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日常巡查、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农业农村部门日常巡查、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互相通报,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印发《食用农产品经营操作流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农产品贮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批发市场的管理责任、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查验销售者主体资格,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经营者销售行为。要求批发市场开办者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并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与农业部门实现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三是在健全行刑衔接制度机制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制定印发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共同商定建立了案件移送、案件会商、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能力提升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之间的案件相互及时移送,实现的效行刑衔接;通过重大、疑难、复杂违法案件的部门会商,实现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效能提升;通过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调查处理,进一步提升打击力度和震慑效果。通过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判决等信息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挥信用信息监管作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六、多措并举,调优产业谋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品牌建设。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目前,全市认证三品一标产品6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6个,面积35.72万亩;绿色食品17个,面积3.73万亩;有机食品15个,面积2.16万亩;地理标志农产品5个。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面积达41.1万亩,占可食用农产品面积81.9万亩的50.2%, 农产品品牌培育成效明显。灵宝苹果荣获2017质量之光年度魅力品牌、中国生态原产地知名品牌、全国十佳苹果地标品牌、中国十大名优苹果、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10强等称号,品牌价值达196.52亿元,居全国县级第一位;灵宝香菇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成为全国唯一一个食用菌地标示范品牌,品牌价值21.38亿元,成功入选2018中国好香菇名录。
二是加快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建立布局合理、环境清洁、设施达标、消费安全、管理规范的标准化、智慧化市场为目标,全力推动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监管等上台阶。在每个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对工作人员加强快检知识及技能培训,每日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肉制品等生鲜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公布检查结果。设立数据中心,提升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追溯信息、交易管理信息、物流信息有效对接,让老百姓在农贸市场获得更多的超市化体验、智慧化便利、专业化服务。目前已经对尹富市场、解放市场完成了升级改造。
三是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同时推进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引导企业在冷库、冷藏集装箱、冷藏车等设施中安装温湿度监测、记录设备,提高运输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七、夯实基础,健全机制保障投入到位。
一是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印发年度《灵宝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经济目标考评内容,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一票否决项目,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食品安全列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议题,听取专门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二是健全完善队伍保障。坚持市政府食安委、乡镇食安委和市场监管所、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三级纵向监管到底,和37个成员单位横向共管到边的食品安全队伍保障体系,食品安全纵横互补、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持续推进。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能力。持续加大经费投入,2019年财政拨款23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253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263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283万元,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378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待遇列入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
八、齐抓共管,狠抓源头治理有力有效
一是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对受污染耕地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并落实配套保障经费,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措施全部到位,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实施风险管控面积比例达100%。2019年-2020年,我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企业共12家均已制定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工作,2020年底,12家均已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100%。2021年,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排查污染源企业37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灵宝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清单,共涉及整治企业3家,已全面按要求完成了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100%。二是积极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19-2020年整治任务均完成。三是组织开展对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源头治理,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的监控,开展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质、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牛羊肉瘦肉精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大上市前的检测力度,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机制有效形成。四是下大力气确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出入库质检制度,粮食质量被检项目第三方质检率达100%,保证了由企业流入口粮市场的原粮质量品质良好。2019年筹资1500万元,新建高标准仓储设施1.8万吨,改善了我市粮油仓储企业、仓储条件,确保了储粮质量的安全稳定。投资900万元,建设低温缺氧绿色储粮项目一个,覆盖仓容6万吨,确保了粮食在储存环节不增加化学药剂残留。五是严格投入品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每年对全市农资经营门店、兽药经营门店等进行资格审查,落实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制度,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品一标企业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落实生产记录、诚信经营承诺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6305份,发放责任告知书1万余份,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推行畜禽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积极推广果—菌(电、畜)—肥—果生态发展模式,对全市43家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96%,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是强化标准监测分析研判,坚持最严谨的标准,加大对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开展监督抽检并结合抽检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析,有的放矢地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国家级监测项目1项(蛋制品),省级监测项目2项(油条及熟肉制品)。收集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主动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改、跟踪评价等提供科学支持。
九、最严监管,全过程安全保障无忧。
一是严格生产环节监管。积极推行倡导食品安全6S管理,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项目和要求,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按照一企一档全部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档案健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和问题处置整改率均达到100%。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已对全市300余名从业人员完成培训考核,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严格流通环节监管。食品流通企业制定并严格实施年度销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全年监督检查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项目覆盖面100%,监督检查频次达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调农贸市场、零售市场等购进农产品时必须查验或索要质量证明文件。同时,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明显位置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室19个。定期更新入场销售者及农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档案,档案建档率100%,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三是严格餐饮环节监管。实施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行 互联网+明厨亮灶和6S管理,建成餐饮提质示范街3条,示范店100家。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关注我市辖区的美团、饿了么及抖音平台等餐饮外卖平台,强化平台企业责任落实。开展宗教场所、医院、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12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真餐饮店3家,每季度抽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1次。联合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确保无回流餐桌现象。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整治餐饮业服务环境。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储监管制度,购置餐厨垃圾收集清运车2辆,配备专职司机及辅助工人4名,专门从事餐厨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工作,日均处理餐厨垃圾10余吨,消杀后填埋,实现餐厨废弃物流向可追溯。
四是加大抽样检测技术保障力度。农产品抽检范围覆盖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三年来,市级累计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22309个,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1911个,合格率达100%;完成省、市例行抽检15批次290个样品;乡镇监管站完成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在4800个以上,合格率达100%。落实动物产地检疫,检疫各种动物2816.8536万头(只),检出病死动物470头(只),检出病害动物全部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抽检11批(次)38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加强植物检疫,完成苹果调运检疫51车次1810吨,辣椒苗检疫1.6万株。配合做好国家、省、市三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市本级抽检92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72批次,预包装食品122批次(五毛食品20批次),保健食品15批次,酒类67批次,生产49批次,餐饮299批次。完成快检2970批次和你点我检 291批次,合格率达98.7%。18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点覆盖率100%,食源性疾病报告4689例。
五是强化四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2次。全面推行6S先进管理模式,全市239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全部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和舌尖安全网,明厨亮灶100%。建立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强化景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确保景区食品安全。围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2次,清查饭店250家(次)、出租房屋200户、食品加工业20家。持证经营率100%。围绕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健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当地没有传销、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现象。围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等规范化监管重点,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小作坊规范化管理全部达标,6S管理达到70%以上,卫生状况良好。
六是严格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置。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及标识标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成效明显,区域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已实施ISO/HACCP/SSOP/GMP等质量管理规范。
十、最严处罚,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
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2019年,查办一起处罚到人案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100%。三年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3起,查办率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100%。近三年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持续开展两超一非、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两超一非违法违规案件18起。
十一、全员参与,社会共治格局有效形成
一是12315投诉举报作用发挥。覆盖全市的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成、业务系统开通、投诉举报机制完善,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设立举报奖励资金,能够及时兑现。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序推进。出台《灵宝市政策性育肥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灵财〔2017〕100号),三年来,入保育肥猪保险314276头,总保费1131.3588万元。理赔11576头629.7468万元。协调金融部门,会同保险机构,为全市餐饮单位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夯实全市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根基。三是普法宣传、知识宣传广泛开展。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绿色食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4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六进宣传活动10次,设立咨询台50余个次,展出宣传版面900余块,发放宣传品、宣传彩页、宣传单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培训食品管理 、从业人员5000余人次。四是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投资87万,建成600㎡的食品安全科普基地,以宣传区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实操区对农村协管员及餐饮从业人员开展规范实操培训,食品安全科普基地为我市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行业协会自律互助。制定了灵宝市小吃协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以行业自律互律及时发现、解决行业隐患问题,助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六是风险交流能力逐步提升。人大、政协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成为长效机制,每年两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成为常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监管要点和工作动态,成为企业关注热点和学习平台,定期组织召开的企业专题座谈会,成为企业交流问题、风险管控办法和监管部门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困难的的效途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风险管控能力逐步提升。
十二、全面发力,能力建设明显提高
一是优服务,营商环境持续再优化。制定出台了《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八条措施》,通过瘦身、提速、减负,企业开办时间和注销时间分别压缩至0.5天和1个工作日;个体登记智能审批实现秒批秒办,立等可取;刻制公章、税控设备、邮寄执照三免费,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大走访、问需解难题专家入企惠企8+8大走访等活动,全力打造了便民、利民、惠民、亲民、为民的市场监管服务模式。
二是强培训,队伍素质能力有提升。深入实施干部治理能力提升工程,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干部专业化需求,推出个性化菜单开展精准培训,弥补监管知识短板,组织市场监管大讲堂业务培训168期8400人次。提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分批次、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开展学校、超市、餐饮等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知识培训50余期,培训覆盖率100%。食品安全素质优良、业务精通、梯次合理、爱岗敬业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管理队伍不断加强,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是重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健全完善《灵宝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要求企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公示。2021年配合三门峡市并协调组织我市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疾控中心完成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2021年度监测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2起,均未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食品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灵宝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以示范创建统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压实各方责任,破解监管难题,谋求跨越发展,巩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助推灵宝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灵宝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