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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灵宝市惠民殡葬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19 16:0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政策出台背景:
  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让逝者火化进公墓是党中央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是有效解决传统土葬散埋乱葬、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丧葬陋习的惠民利民之举。按照《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全境为火葬区,为了跟上时代步伐,做到殡葬惠民,切实减轻党员干部群众的丧葬经济负担和身心健康负担,出台惠民殡葬政策。
  二、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2020〕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出台《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灵政办〔2020〕21号)文件。
  三、出台政策意义:
  我市于2012年4月和2014年4月就出台过惠民殡葬政策,但都针对一些特定群体,且免除项目少,而本次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与原先政策相比较,主要体现在扩面和扩项两个方面。
  一是受惠群体扩展到全市所有户籍人员和长期居住(中国国籍)的人员,受惠人数由40余万人扩大到全境的61万余人。
  二是由原先的4项免除项目扩展到7项,其中接运费由20公里以内扩大至灵宝境内;遗体基本冷(冻)藏存放费(最长不超过3日)、普通炉遗体火化费和一般格位骨灰寄存费(永安堂)依然延续免除费用政策;另外还免除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费、一般骨灰堂格位费(公益性公墓)。面对我市公墓设施建设滞后的现状,制定政策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针对性地出台政策,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未投入使用前,遗体火化后骨灰盒可免费暂存在市殡葬管理中心永安堂,公墓投入使用后,免除公墓墓穴费,安葬在公益性公墓,在我市境外火化的,其骨灰可免费入葬公益性公墓。
  出台该惠民殡葬政策后,费用大头由政府埋单,群众花很少的钱即可完成丧葬办理,既节省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又净化了社会环境,更促进了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灵宝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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