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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之虚拟产业集群的发展与思考——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支持数字供应链建设快速发展

发布日期:2020-10-12 15:14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文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先后出台实施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出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推动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
  一、数字经济与虚拟产业集群关系
  (一) 数字经济定义及其发展意义
  从世界经济发展变迁历程看,每一次工业技术革命均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从蒸汽时代进入到电气时代,再到计算机与信息时代,创造新的主导产业,经由主导产业的渗透和应用带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对人类活动产生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不断提高人类认识世界的水平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知识信息作为生产要素、以互联网作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作为效率提高和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伴随着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应用而生,因此,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成为新的基础设施。这类基础设施共同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推动工业时代以砖和水泥为代表的基础设施转向以光和芯片为代表的数字时代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将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将带动人类社会发展方式的变革、生产关系的再造、经济结构的重组和生活方式的巨变。数字技术促使数字要素化和数字产业化,重构经济社会的物质基础,人类经济社会正沿着技术革新、产业重构、融合应用和制度改造的路径,逐步完成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形态的演化转变,数字经济代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阶段。
  (二)虚拟产业集群概念及其特征
  虚拟产业集群的提出是从1997年欧盟(EU-SACFA计划)资助有巴西圣保罗大学等7所大学组成了一个网络化研究课题组,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在目前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如何抓住商业机遇,克服自身薄弱环节,与大企业公平竞争,开展了一项中小企业协作(Co-oper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COSME)的网络系统研究项目,该项目开发出了一个全球虚拟业务框架模型(Global Virtual Business,GVB),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虚拟产业集群(Virtual Industry Clusters,VIC)概念。虚拟产业集群是快速构建与运作虚拟企业的基础平台,是由具有一定专长的企业组成的集合体,主要功能是通过提供与调节成员企业的核心能力,参与虚拟企业运作,从而使成员企业分享市场机遇。虚拟产业群主要以组织接近来代替传统的地理接近,组织接近是虚拟产业群形成动力的新来源,而组织的接近则通过供应链和客户关系管理来实现。他们突破传统的产业集群的地理限制,利用信息通讯技术的进步,把产业集群置于全球化的虚拟学习环境中,扩展了产业集群活动的空间。虚拟产业集群依托先进的网络技术,通过组织接近的形式把分布在不同区域的企业连接成群,从而达到跨地域性的作用。 
  二、虚拟产业集群的发展与典型应用场景
  (一)虚拟产业集群分类及形成方式
  虚拟产业集群分类,一般分为蜂巢式结构和生物链式结构。蜂巢式结构的基本特点是在企业各部门、分支机构,形成的网络间,存在一个核心结点,这个核心结点类似自然界蜂巢的作用,所有工蜂的活动全部围绕着蜂王,虽然工蜂可以独立工作,然而一旦蜂王消失,这种结构将不复存在。企业的蜂巢式网络结构也是如此,核心结点通过制定规则使网络顺利运行,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所谓生物链式结构是一种更倾向于从行业角度来考虑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思路,这种生物链不仅仅指产业中的供应链,它还包括价值链形成过程中不同企业间或同一企业集团涉及不同行业间的相互依赖现象在这里。依照这两种模式,虚拟产业集群分类如下:根据发起人的不同,可分为自组织虚拟产业集群和他组织虚拟产业集群。所谓自组织虚拟产业集群,是指无须外界干预而能自行组成、自行创生、自行演化,并能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过程而形成的虚拟产业集群。所谓他组织虚拟产业集群,是指在外界的干预下形成的虚拟产业集群,比如以行业协会为发起者的虚拟产业集群、以社会研究机构与团体为发起者的虚拟产业集群。根据企业产品的性质,可分为同质虚拟产业集群和异质虚拟产业集群。同质虚拟产业集群,是指成员企业生产同一种或同一类的产品,它们在技术和设备上都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异质虚拟产业集群,是指成员企业生产同一价值链上的不同产品,成员企业在产品、技术和设备上的互补性较强。虽然虚拟产业集群在其形成的动力和条件上存在广泛的一致性,但由于生长的实际环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差异,其具体的形成方式还是有所不同,通常来说,主要有自然形成、政府支持形成和政府规划形成。
  (二)虚拟产业集群典型应用
  1. 电子商务虚拟产业集群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的产生带动了IT产业、物流产业、金融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善产业结构,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电子商务已经发展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的动力因素,它已然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产业,具备两高、两少的特点(两高即高知识技术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两少即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现代的通讯信息网络的传播以及电子商务产业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企业完全可以直接将产品在网络上进行公布、销售、交易,因此就为电子商务虚拟产业集群的产生和发展铺就了条件。同时,随着全国各地电子商务虚拟产业集群的陆续构建,说明其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可以充分发挥其集群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整合社会资源等功能。电子商务虚拟产业集群是指以互联网作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平台,将一群在业务上有关联性的企业和机构集中,以实现其商务目掠的集聚体。
  2. 软件行业虚拟产业集群
  软件园具有政策优惠、产品互补、资源共享、企业衍生等-系列优势,园内的企业易于互相联合,其存在可以促进软件行业的加速度发展,依托软件园集中发展软件业是加快软件业发展的捷径。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繁巧,软件企业之间开始越来越紧密地进行合作,许多软件企业打破了地理空间的限制,开始在虚拟空间上进行合作,一种资源,密集型网络组织形式开始呈现,形成了软件行业虚拟集群。软件行业虚拟集群以软件为共同生产内容、软件的创新发展为共同目标、以网络为支撑的彼此关系密切的动态企业群体。软件行业虚拟集群基本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软件行业虚拟集群具有典型的层次性与动态性,由于软件行业虚拟集群本身的构成主体软件企业在产业价值链中占据各自的位置,譬如主导企业、供应商、互补产品的生产商或者是其他机构,这造就了软件行业虚拟集群特有的层次鲜明的特点。其次,软件行业虚拟集群兼具集聚性与开放性。
  3. 农业领域虚拟产业集群
  将互联网融入农业发展中,大力推进我国农业产业跨界和跨地域融合,形成有助于农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农业虚拟产业集群,猪联网、聚土地、淘宝特色中国等一批依托于互联网的农业虚拟产业集群开始形成。在信息通信技术的推动下,地理位置上相近的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各种服务机构(包括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农业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为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共享经济利益,在长期的合作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即农业产业集群。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农业的各个主体开始以互联网平台为供销集散地和各种信息交流中心,互动市场信息和技术知识,使得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在网络平台中虚拟化运作,逐渐形成了农户→虚拟平台→公司和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分地经销商等模式,并且再次基础之上产生了现代化农业产业形态:农业虚拟产业集群。农业虚拟产业集群借助互联网通信技术打破传统的受地域等因素限制的农业产业集群之间的相互孤立,对传统农业产业集群进行网络化再造,这对于农业产业集群的网络经济效益和共享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4. 信息服务虚拟产业集群
  全球信息产业服务化趋势日益显现信息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信息产业在国际上已由制造业为主导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导,在一些发达国家信息服务业已经在信息产业中占有越来越重的分量。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服务业集群不要求企业、机构或组织在地域上的集中反而是越分散分布越有利于社会服务这些特征使得信息服务业集群出现了虚拟化趋势,形成了信息服务业虚拟产业集群。信息服务业虚拟产业集群主要是相互联系的信息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在一定地理空间或网络空间的集聚体是基于地缘关系、产业技术链、同业交往等关系在竞争和合作中共同获得竞争优势的信息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的集合。信息服务业虚拟产业集群不仅是信息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在空间上的集中,也是它们通过市场和非市场的联系而形成的相互竞争、合作和依赖聚集在一起。
  三、虚拟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
  (一)虚拟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问题
  (1)虚拟产业集群体系研究还不完善
  根据目前虚拟产业集群的研究方向,多是佐证虚拟产业集群作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新形式为主题,论证虚拟产业集群的优势、特点和发展的必要性,及虚拟产业集群的组织模式、运行机理、在自组织的产生和模式等方面。缺少对于虚拟产业集群的适用范围、中介支撑作用、风险分析、产业集群评估等维度的研究,以及与传统产业集群的关联、比较等深度的分析。
  (2)虚拟产业集群发展尚未形成规模化
  虚拟产业集群是打破了地理位置束缚,跨区域发展的产业集群。跨区域发展形成的大区域由多处小区域组成,即一块块行政区域形成跨行政的大区域。一方面,地方政府均认识到产业集群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各地方政府也皆视产业集群为发展地方经济的利器信奉;另一方面,在发展经济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指导下,各地方政府对于多是以小区域为发展产业集群的出发点,出现小区域化现象,对于大区域或跨区域的发展认知程度不一,因此,导致虚拟产业集群内的政策扶持力度不一,发展步调不一致、不统一,严重影响了虚拟产业集群的长远发展。
  (3)虚拟产业集群自稔性风险较高
  产业集群天生的、固有的发展优势,同时也可能是形成风险,造成和导致产业集群走向衰落的先天不足。虚拟产业集群是产业集群适应发展的一种形式,其具有产业集群的一般特征,即也具有产业集群的自稔性风险特点。但对于虚拟产业集群在发展过程中的自稔性风险研究则是相对空白。与传统产业集群的自稔性风险不完全相同,结合虚拟产业集群特征,其也具有独特的自稔性风险特点。虚拟产业集群之间这种独立的、跨区域的协约关系是动态的,市场经济的缺陷会完全地反映在企业的合作中,各企业的逐利性被放大,尤其是在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契约精神的不够完善,通过协约关系建立的合作关系易被利益所破坏。
  (4)虚拟产业集群企业调整应变能力较低
  虚拟产业集群地理空间上的距离虽利用虚拟连接,亦促进了集群企业间的相互学习,知识信息的增值。但虚拟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受距离的影响而易形成不同区域的企业战略不一致现象,造成集群内企业的步调不同,难以协调发展,削弱了抵御集群外产业的竞争能力,失去了战略调整的应变能力。虚拟产业集群可以克服或避免传统产业集群在同一区域内发生规模碰撞和资源争夺的现象,避免了在单一空间的发展局限性,具有跨区域性特点。但同时,不可回避的是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和企业合作过程中,社会网络交融的问题具有潜在风险。
  (5)虚拟产业集群成员稳定性较低
  虚拟产业集群内成员组成呈现动态化,集群内的成员进出阻力较小,促进了虚拟产业集群的开放化,新鲜血液的常注入,使得虚拟产业集群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但集群成员的过度动态化,导致虚拟产业集群内成员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合作和运营存在不稳定性。任何两个不同的企业的合作和交流都需经历了解和磨合过程。网络的建立和相互间的信任需要依靠时间来考验。产业集群的进入和退出门槛低,意味着企业间总是处于跟生面孔打交道的状态,陌生的合作者需要消耗更多的时间成本及谨慎提防的合作,极大影响了相互间的合作进展和程度。尤其是在高新技术虚拟产业集群中,由于投入高,风险高,产品更新快等因素,高新技术企业的更新也相对较快,更加剧了集群内网络运营的不稳定性和建立的困难性。
  (二)虚拟产业集群发展政策建议
  (1)完善虚拟产业集群政策法规
  政府应该从顶层制定和规范虚拟产业集群法律法规,厘清集群数据在收集、管理、分析、流出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明确各流程权责主体,切实保护数据管理全流程的安全,保障我国集群数据安全。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客观、科学地认知虚拟产业集群的特点,积极主动地避免虚拟产业集群发展的风险。打破惯性思维,创新治理理念,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涌现的线上服务新模式发展为契机,激发市场活力,开辟发展空间,提升要素效率,畅通经济内循环。开展全国虚拟产业集群摸底,通过全国摸底工作,总结虚拟产业集群发展经验成果,分析制约发展瓶颈,为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乃至中长期发展纲要提供理论研究基础。并能够认真抓好相关虚拟产业集群相关政策出台、解读和宣传,合理引导预期,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2)深入虚拟产业集群基础研究
  明确虚拟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探索按照政策引导,政府主导,平台主体,市场参与,重点突破的模式。积极发挥市场参与度,完善发展体系和模式,解决发展中的数字化程度较低、供需信息不对称、权责不清等问题。要及时总结宣传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各类主体创造潜力,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凝聚广泛共识。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拓展传统产业与虚拟产业的融合深度。进一步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推进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联动转型、跨界合作,培育数字化新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3) 加快虚拟产业集群基础建设
  以新基建为核心,强化虚拟产业集群与新基建之间的纽带关系,通过扶持虚拟产业集群建设,带动新基建发展。一是加强虚拟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两新一重,依托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完善数字化产业链所需的全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完善虚拟产业集群应用中的技术保障体系,实现产业集群的成员之间的硬件和软件做到标准化,大力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并加快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快速实现不同地理分布上虚拟产业集群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三是构建专用网络和应用信息平台,为集群内外企业提供通用的公共服务,保障全产业链的有序运行。四是加大虚拟产业集群资金支持,由成立国家级虚拟产业集群发展基金,对全国虚拟产业集群工作进行资金扶持,同时支持各地方政府成立政府引导基金或产业基金,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强化资金支持工作。
  (4) 推动虚拟产业集群试点示范
  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虚拟产业集群将成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应在全国选取合适地区,按照不同行业和不同区位建立虚拟产业集群试点区域。在全球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应助力传统的区域集群品牌主动出击,构建虚拟产业集群,充分利用其择优性,整合全球优势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打造主导产业集群品牌,增强区域经济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释放改革活力,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快在知识产权保护、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降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成本。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要重点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率先探索改革举措,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持续加强统筹协调,要打破惯性思维,拿出硬招、实招、新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和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合力。
  (5) 加强虚拟产业专业人才培养
  当前,由于产业数字化发展程度较快,在虚拟产业集群专业人才方面的缺口较大,不能与发展相匹配,要加强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充分发挥专业教育平台的作用,鼓励各院校开设相关专业,面向市场需求,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二是鼓励院校与企业联合,在企业建设教学基地、实训基地。三是加大职业培训平台的建设,利用企业培训平台和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专项培训,为企业定制专业人才。四是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入高端人才,通过倾向性政策,引进数字经济方面高层次专业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重点引进领军型人才和团队。 (作者: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 赵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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