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灵宝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8 08:36     来源:行政审批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三门峡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灵宝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在灵宝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灵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上半年认定工作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结论——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全市上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28日--101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

1.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上传个人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审核不予通过。

3.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显示为已核验),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体检阶段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1017日到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五龙路院区(五龙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西南角)门诊楼4楼东健康管理体检科进行体检,联系电话:0398–3215535。

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上午7:5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一式两份并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请根据自己申请的教师资格的学段,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相应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为了提高服务接待质量,本次体检采取预约方式进行,每天医院体检人数上限为100人,体检医院从10月12日起接受体检预约,电话预约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3.申请人要在体检表备注栏里填写认定机构和身份证号,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审核

审核分为网上审核现场审核两个阶段。仅有以下五种人员类型需参加现场确认: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高等教育学历、普通话水平未核验通过的申请人;

3.系统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含持居住证人员);

4.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其他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显示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场审核结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特别提示: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2023年111日--1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到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服务窗口(21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0398-8868060。

(四)认定结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11月26日起,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本次认定结论,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待认定审批状态,表明审核已经通过。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公布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教体局版块(https://www.lingbao.gov.cn/list-189-1.html)。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13日--15日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方式有邮寄现场领取两种,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是否邮寄一栏选择邮寄,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申请人本人所在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驻灵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灵宝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3〕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核验原件,并提交证书复印件1份。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8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