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人社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受理长效机制,现将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服务质量不高等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知情人均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方式
1.现场投诉举报。地址:河南省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2.邮寄投诉举报。地址:河南省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邮编:472500
3.电话投诉举报。电话:0398-8856599.
4、电子信箱投诉举报。地址:lbszcfgk@163.com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