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灵人社<2019>3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29日灵宝市妇幼保健院、灵宝市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2家单位共接收2名见习生。见习期间,该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实习计划及管理制度,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严格管理,耐心教导。同时,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按月足额发放见习生生活补贴,现依照相关规定按每人1470元/月标准给予单位补贴,合计87360元(大写捌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现予以公示(具体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议,请联系就业促进工作科 8864978。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