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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益贫岗人员工资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15:4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财预〔2021〕816号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1〕681号)以及《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益贫岗人员工资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1〕816号),三门峡市级资金245.798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益贫岗工资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脱贫组〔2021〕19号)文件批复意见。  
  三、资金分配情况
  1、川口乡11.44万元;
  2、寺河乡8.65万元;
  3、尹庄镇13.162万元;
  4、函谷关镇11.97万元;
  5、焦村镇17.02万元;
  6、苏村乡32.055万元;
  7、五亩乡67.84万元;
  8、朱阳镇30.48万元;
  9、西阎乡17.7万元;
  10、阳平镇10.6592万元;
  11、故县镇9.6万元;
  12、豫灵镇9.962万元;
  13、涧东区0.54万元;
  14、涧西区0.2万元;
  15、城关镇4.52万元;
  共计245.7982万元。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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