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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11:47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财预〔2021〕752号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三门峡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1〕752号)552.37万元(三门峡市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三门峡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1〕681号),以及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七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的通知》(灵脱贫组[2021]15号)文件要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
  2021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合计552.37万元)如下:
  1. 阳平镇552.37万元(市级资金);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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