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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灵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19:58
来源:
灵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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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行阳光化动作、常态化公开,按照财政厅等六部委《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9号)、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农〔2021〕4号)相关要求,现将《灵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公告公示。
附件:
关于印发《灵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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