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政通〔2020〕27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开发与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6号)关于对小型建筑石料类矿山2020年底实施全面关闭退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灵宝市嘉益建材有限公司焦村镇车堂峪片麻岩矿自2021年1月1日予以关闭,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名称:灵宝市嘉益建材有限公司焦村镇车堂峪片麻岩矿,开采矿种:片麻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112822010117110083686,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8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灵宝市嘉益建材有限公司焦村镇车堂峪片麻岩矿禁止一切开采加工活动。
三、关闭矿山自关闭之日起10日内应自行拆除矿山生产设施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同时关闭期间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四、关闭矿山自关闭之日起10日内须清理完成本矿山所有的石料,逾期将不得外运。
五、关闭矿山自关闭之日起30日内须启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逾期不开展将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恢复工作,相关费用从矿业权人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利息中列支。基金及利息不足以支付治理恢复费用的,由采矿权人补足。
六、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如有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利、供电等部门须自本公告关闭之日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证照注销、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清理收缴、供电设施设备拆除等工作,并督导关闭矿山履行好相关法定义务。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