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326.42万元,其中,专项扶贫项目资金8819.97万元,实施扶贫开发项目81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个,雨露计划项目1个,小额贴息项目1个;项目管理费、产业奖补等其他资金506.45万元。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7个,共硬化道路14.99公里,方便了群众生产、出行;修建蓄水池16座,拦水堰4个、铺设水管线129224米,水井9口,建设集中供水点14个等,共涉及9个乡镇23个村,覆盖829户2969人。
(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产业项目52个,建设养鸡、果蔬、食用菌大棚392个;建设大型养猪场2个;栽植苹果、葡萄等小杂水果645亩;建设加工厂房2409.4平米;建设冷库13座,覆盖贫困户910户2198人,增加了35个村村级集体经济。
(三)雨露计划项目。投入资金250万元,进行职业教育补助633人、短期技能培训补助132人、实用技术培训2292人次、致富带头人培训178人。
(四)小额贴息项目。投入资金233.5万元,进行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带动2291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户均年增收2000元。
二、项目经济和扶贫效益情况
(一)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通过硬化道路14.99公里;修建蓄水池16座,拦水堰4个、铺设水管线129224米,水井9口,建设集中供水点14个等,共涉及9个乡镇23个村,覆盖829户2969人;贫困群众出行和吃水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二)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今年实施的产业项目,主要是围绕果、牧、菌、菜等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积极发展壮大规模,提升效益。同时,大力推进温氏养鸡大棚、食用菌大棚、蔬菜大棚等设施项目,改变贫困村单一的产业结构,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实施种植业项目22个、养殖业项目5个,其他类项目22个。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466户5534人,全年户均增收5000元。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扶贫开发资金项目规范管理做为重中之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组织上予以保障。成立了市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8次扶贫项目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压实项目建设责任,推动项目加快建设速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
(二)精心编制方案,精准实施项目。为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和项目顺利实施,我市在制定项目方案时坚持做到:一是结合各村和贫困户实际申报。要求各乡镇、村结合目前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逐级申报项目,村向乡镇上报后,乡镇审核后上报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充分论证后,统一上报至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下一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库;二是突出项目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重点突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覆盖贫困户的产业发展项目,注重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扶贫效益。一是制定下发了《灵宝市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项目管理责任的通知》等项目管理文件,明确项目申报、规划、实施、验收等环节的主体责任。二是坚持公示公告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扶贫项目批复后,在市、乡、村分别进行公示公告,让贫困村群众明白资金使用途径,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先后下发了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通报6次,明确各乡镇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对扶贫项目专项检查4次,逐乡镇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四)认真落实乡级报账制,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按照三门峡市政府《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实行)》要求,将资金下发到所在乡镇财政所。项目单位在工程完成后,提出报账申请,乡镇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和正式税票到乡财政所报账,确保扶贫资金快速高效支付到位;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旬报制制度,要求项目乡镇按要求实事求是上报项目建设进度,随时掌握情况,并根据上报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的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项目规模小,带动能力有待提高;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等方面。下一步,我们要按上级要求,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度为目的,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及早规划。结合主导产业继续谋划规模化发展的项目,督促各乡镇结合实际积极谋划项目,相关行业部门对项目可操作性进行论证,保证项目达到实施条件,建设好扶贫开发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乡镇谋划好之后立刻报送至行业部门,由行业部门评审论证,报送一批、评审一批、领导小组开会审定一批,做到项目等资金,资金下达后,项目可以立即实施,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度。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各乡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且按照《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使群众早日享受到扶贫项目带来的益处。
三是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抓好项目评审论证、公示公告、招投标、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环节,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充分发挥扶贫效益。
灵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