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 | 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23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1.存在过度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的问题,医嘱与费用清单计费不相符,应收取9次×10元/次=90元,清单显示收费160元,多收取70元.经查,2022年、2023年涉及违规使用中频脉冲电治疗42人次(10元/次),涉及医保基金420元; 2.无指征收取床边心电图加收9元,经查,2022年、2023年涉及违规收取床边心电图加收70人次(9元/次),涉及医保基金630元; 3.存在重复收费问题,收取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六项(包含有肺炎支原体血清学检测)同时,重复收取肺炎支原体血清学检测费用36元,收取同步十二导联动态心电图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心率变异性分析费用59元,经查,2022年、2023年涉及违规收取肺炎支原体血清学检测费用15人次(36元/次),涉及医保基金540元; 4.违规收取心率变异性分析费用78人次(59元/次),涉及医保基金4602元。共计6192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6192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4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09号 |
2 | 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 | 灵宝市故县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 年9月19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中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乙肝五项检测(23元)分解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收费共计29元,多计费6元,共计267人次,乙肝五项分解收费涉及(267-2)/5=53人,每人多收取6元,计318元。其中姚春奇、田角志各多收取一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4元/次,计8元,总违规326元。2.超药品使用说明书使用注射用法莫替丁,涉及3096人次,5884支,共计39212.59元。合计39538.59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39538.59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0月14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07号 |
3 | 灵宝市程村卫生院 | 灵宝市程村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22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1.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220302003)项目内涵含双侧颈动脉、颈静脉、椎动脉和锁骨下动、静脉。实际检查为颈动脉和椎动脉,涉及406.35元; 2.穴位贴敷治疗(430000023)无中医辨证及治疗目的方案、疗效评估使用,涉及2937.6元; 3.中医定向透药疗法(420000013)”无中医辨证及治疗目的方案、疗效评估使用,涉及861.3元; 4.无指征用药“参松养心胶囊”涉及50.96元。共计4256.21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4256.21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4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08号 |
4 | 灵宝市西闫乡卫生院 | 灵宝市西闫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2023年涉及违规使用颅内多普勒血流图检查11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100元;违规使用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8人次,涉及医保基金640元。合计1740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1740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4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04号 |
5 | 灵宝市焦村镇卫生院 | 灵宝市焦村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29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一、过度检查: 1.无指征检查尿常规自动分析,经查共计456人次无指征检查,收取尿常规自动分析费用,涉及违规金额7922元。 二、不合理收费: 2.DR收费与报告单实际不符,涉及3人次,违规金额138元。 3.多收取血糖监测14人次,涉及违规金额139.8元。 4.静脉输液第二组起每组按20%计费,其按静脉输液第二组的120%收取费用,经查违规人次48人次,涉及违规金额1292.4元。共计9492.2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9492.2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4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1号 |
6 | 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卫生院 | 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26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存在2022年、2023年涉及违规使用电针共计22人188次(39元/次),涉及医保基金 7332元 ;违规使用中药塌渍10人88次(29元/次),涉及医保基金2552元。共计9884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9884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9884元。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4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0号 |
7 | 灵宝市朱阳镇中心卫生院 | 灵宝市朱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21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中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 1.过度检查。①过度检查心脏彩超多普勒超声。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5元;②过度检查术前四项。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元。 2.超标准收费。①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了“双侧颈动脉和椎动脉”2根血管,未按50%收取费用。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38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00元; ②压缩性雾化吸入多收费一次5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元。 3.重复收费。收取同步十二导联动态心电图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心率变异性分析费用59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17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03元。 合计3049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3049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3049元。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8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7号 |
8 | 灵宝市城关镇卫生院 | 灵宝市城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12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中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 1.查见住院号018230442朱秀荣,二级护理费超住院天数,多收取1天,16元。经查发现2022年、2023年二级护理费超住院天数,涉及32人次,共计560元。 2.查见住院号018230502王新灿,住院诊查费超住院天数,多收取1天,14元。经查发现2022年、2023年住院诊查费超住院天数,涉及61人次,共计854元。 查见住院号018230502王新灿,重复收费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经查发现2022年、2023年重复收费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涉及35人次,共计140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1554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0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4号 |
9 | 灵宝市川口乡卫生院 | 灵宝市川口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1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 1.查见住院号023230017李项民、住院号023230036任变,“彩色多普勒超声腹部常规检查”报告单显示检查了“肝、胆、胰、脾”四项检查结果,缺少“双肾”检查项目,实际收取1次×80元=80元,应收64元,多收取16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22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2元。 2.查见住院号023230017李项民、住院号023230036任变,“左心功能测定”检测报告显示“射血分数(EF)、短袖缩短率(Fs)、”两项检查结果,缺少心室舒张容量(EDV)每搏输出量(sV)、每分输出量(CO)三项检查结果,多收费0.6次,60元×0.6次=36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26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36元。 03.查见住院号023230018李建民,住院诊查费超住院天数。住院诊查费应收10天,多收1天。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2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4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1582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0月28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2号 |
10 | 灵宝市苏村乡卫生院 | 灵宝市苏村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6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中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 1.二级护理费超住院天数。涉及42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2元; 2.红外线治疗应收14次,多收2次。涉及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元; 3.住院诊查费超住院天数。涉及97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38元; 4.糖化血红蛋白定量测定无医嘱收费1次。涉及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元。 5.中频脉冲电治疗应收5次,多收3次,共涉及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2387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0月31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3号 |
11 | 灵宝市五亩乡卫生院 | 灵宝市五亩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13日对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中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 1.查见住院号住院号020240155唐林生 收取住院静脉输液同时重复收费动静脉置管护理 84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14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8元。 2.查见住院号020240415景金中 同步十二导联心电图重复收取心率变异性分析59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14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26元。 3.查见住院号020240242巩铁山 同步十二导联心电图重复收费心电事件记录48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9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2元。 4.查见住院号020240327薛荀玲,重复收费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4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38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2元。 5.查见住院号020240444 武寅生 过度检查流感病毒抗原测定35元。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22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70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3398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2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5号 |
12 | 灵宝市寺河乡卫生院 | 灵宝市寺河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 于2024年8月19日对你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你院在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中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1.超标准收费。①住院号022230061 李菊花,住院诊查费超住院天数。住院诊查费应收6天,多收1天、14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2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元;②住院号022230032常帅英,病房取暖费“仅限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内按实际住院床日收取。”收费病房取暖费3×3元=9元。经调取数据,发现2022年、2023年共涉及3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元。 | 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327元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1月15日 | 灵医保罚字〔2024〕第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