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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4-11-21 16:47     来源: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局各业务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贯彻落实《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37的要求,根据《灵宝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灵宝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办法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应急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査计划

、抽查内容和时间

(一)抽查内容

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合)中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检査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46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频次、比例

(一)抽查对象

对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

(二)抽查频次和比例

对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每年至少抽査一次,抽查比例为10

(三)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双随机”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分工,做到执法人员调整安排,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将随机抽查制度与日常监管等各项制度相结合,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将监管工作抓出实际成效。

 

附件:灵宝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4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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