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局各业务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贯彻落实《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2019〕37号)的要求,根据《灵宝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和《灵宝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办法》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应急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査计划。
一、抽查内容和时间
(一)抽查内容
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合)中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检査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4年6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频次、比例
(一)抽查对象
对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
(二)抽查频次和比例
对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每年至少抽査一次,抽查比例为10%。
(三)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双随机”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分工,做到执法人员调整安排,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将随机抽查制度与日常监管等各项制度相结合,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将监管工作抓出实际成效。
附件:灵宝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